在判决书中,对于一人犯多次诈骗案且定同一个罪的情况,事实认定部分应当清晰、准确地描述每一次诈骗行为的具体事实,并明确指出这些行为均构成同一罪名。以下是从多个角度对如何撰写此类判决事实认定的详细分析:
一、事实认定的基本原则
- 全面性:需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告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全部事实,包括每一次诈骗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数额以及造成的后果等。
- 准确性:对每一次诈骗行为的事实描述必须准确无误,避免模糊或歧义,确保事实认定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关联性:要突出每一次诈骗行为与所定罪名之间的关联性,即这些行为均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二、事实认定的具体撰写方法
分点列举:
- 对于多次诈骗行为,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重要程度分点列举,每一点详细描述一次诈骗行为的具体事实。
- 例如:“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XXX人民币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再次以相同手段骗取被害人XXX人民币XX元……”
概括与具体相结合:
- 在分点列举的基础上,可以对多次诈骗行为的共同特点或手段进行概括性描述,以突出被告人的犯罪模式和特征。
- 例如:“被告人XXX在XXXX年至XXXX年期间,多次以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XX万元。”
明确罪名构成要件:
- 在事实认定部分,需要明确指出每一次诈骗行为均符合所定罪名的构成要件。
- 例如:“上述诈骗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事实认定的注意事项
- 避免重复:在描述多次诈骗行为时,要避免重复描述相同或相似的事实,以免使判决书显得冗长和重复。
- 突出重点:要突出每一次诈骗行为的关键事实和证据,以及这些事实和证据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 语言简洁明了:事实认定部分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词汇和句子结构,以便于阅读和理解。
四、示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一人犯多次诈骗案且定同一个罪的事实认定示例:
“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以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XXX人民币XX万元;于XXXX年XX月XX日,再次以相同手段骗取被害人XXX人民币XX万元;于XXXX年XX月XX日,又以虚构身份、编造谎言的方式,骗取被害人XXX人民币XX万元。上述诈骗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撰写一人犯多次诈骗案且定同一个罪的事实认定部分时,需要遵循全面性、准确性和关联性的原则,采用分点列举、概括与具体相结合的方法,并明确指出每一次诈骗行为均符合所定罪名的构成要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