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五六级有什么待遇-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伤残五六级有什么待遇”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职工,他们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五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通常指的是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2. 六级伤残: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

  1. 如果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能够安排适当工作,那么职工将继续在原岗位或新岗位工作。

  2. 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那么将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同时,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还需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 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以确保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如果工伤人员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他们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对于五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通常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通常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对于六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通常为15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样,具体标准需参照当地规定)。

  4.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递减20%。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他们将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2.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其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

综上所述,伤残五六级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难以安排工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选择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待遇。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