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在什么情况下能免除职务-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公司事务

国企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免除职务,这些情况主要基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党纪政务规定:

一、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当国企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且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时,会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必须及时予以调整。具体包括:

  1. 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
  3. 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
  4. 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
  5. 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 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7. 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
  8. 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9. 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特定情况。
  10. 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定进行判断。

二、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当国企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且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其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在被立案审查调查期间,该人员未经纪检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其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也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三、受到诫勉或双重处理处分

  •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会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 双重处理处分:对于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会按照影响期长、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规定执行。

四、组织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的结合

组织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没有必然的排斥关系或者替代关系,两者既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会按照影响期长、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规定执行。

总结:国企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不适宜担任现职、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到诫勉或双重处理处分,以及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下,可能会被免除职务。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企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与所任职务相匹配,维护国企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