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发起撤三的公司本身不能直接提复审,但原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复审。以下是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复审申请的主体
在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若原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部门,以下仍简称“商评委”)申请复审。发起撤三的公司并非复审申请的主体,而是复审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其选择参与的话),其角色主要是作为撤销申请的提出者,在复审程序中阐述其撤销理由和证据。
二、复审申请的流程
准备复审材料:
提交复审申请:
商评委审理:
作出复审决定:
后续程序:
三、发起撤三的公司的角色与权利
在复审程序中,发起撤三的公司虽然不是复审申请的主体,但其作为撤销申请的提出者,有权参与复审程序,阐述其撤销理由和证据,并对原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然而,发起撤三的公司本身并不能直接提起复审申请,其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复审程序的参与和对原商标注册人证据的质证上。
四、法律建议
对于原商标注册人:
对于发起撤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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