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阅卷是哪个条例规定的-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阅卷是哪个条例规定的”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复议阅卷的相关规定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具体来说,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阅卷”二字,但行政复议过程中查阅案件材料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有一系列相关的制度规定来确保这一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以《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制度》为例,这一制度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它详细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查阅行为。根据该制度,受理复议申请至作出复议决定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此外,查阅人要求查阅案件材料需要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在查阅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如提供身份证明、填写查阅单、在指定场所查阅、不得涂改毁损案件材料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行政复议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

因此,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行政复议阅卷”,但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制度规定,来理解和把握行政复议过程中查阅案件材料(即阅卷)的行为和要求。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