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继承人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书,应当围绕法定继承关系、执行依据及具体请求展开,核心要点包括明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信息、继承事实、执行依据及请求事项。以下为具体撰写框架及说明:
一、申请书核心结构
标题
直接写明“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避免模糊表述。
申请人信息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 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被执行人信息
- 原被执行人(债务人)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等)
- 拟追加的继承人信息(同上,需重点写明其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如“被继承人XXX之子/女”)。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追加某继承人为被执行人,例如: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继承人姓名)为(XXXX)XX执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继承XXX(被继承人姓名)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 继承关系证明:
需说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公证书等),并明确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若未放弃,则可能被追加)。
- 执行依据:
引用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及执行案件编号,说明原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的事实。
-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
>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证据清单
列明提交的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例如: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开始);
- 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继承人身份);
- 继承权公证书或继承人声明(证明未放弃继承);
-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原债务未履行)。
结尾
- 致送法院名称(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 申请人签名/盖章及日期。
二、关键注意事项
继承人范围:
- 仅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能被追加,若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则无法追加。
- 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列明全部继承人信息,并说明其继承份额(如无法确定份额,可主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
遗产范围:
- 申请书中无需详细列明遗产,但需明确请求“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避免后续执行争议。
程序要求:
- 申请书需一式两份(法院留存一份,被申请人送达一份),并附证据复印件(法院核对原件)。
- 建议通过律师协助调取被继承人财产线索(如房产、银行存款等),以提高执行效率。
三、示例条款(供参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执行人XXX(被继承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XX法院作出(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案号:XXXX执XX号),但被执行人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其遗产尚未分割。
被申请人XXX作为被执行人之子/女,未放弃继承权(附公证书),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及《变更追加规定》第10条,特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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