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更换新版登机音乐 词曲作者及演唱者是否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刘东阳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知识产权

结论概述:结合新闻背景,国航更换新版登机音乐《远方的远方》,词曲作者均为国航员工,演唱者为“凤之音”山区少儿合唱团。在此情况下,词曲作者及演唱者通常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需确保音乐创作及使用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词曲作者的法律责任

    • 著作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词曲作者作为音乐的创作者,自动享有该音乐的著作权。在此案例中,词曲作者均为国航员工,他们创作的音乐作品,其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创作者个人,除非存在职务作品等特殊情况。若该音乐被认定为职务作品,且国航与词曲作者之间有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国航,则著作权可能归属于国航。但从新闻背景看,并未提及此类约定,因此更倾向于认为著作权归属于词曲作者个人。
    • 侵权风险:词曲作者在创作过程中,需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音乐片段、歌词等。若词曲作者独立创作,且未使用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元素,则通常不存在侵权风险。在此案例中,新闻背景并未提及词曲作者存在侵权行为,因此可认为他们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 演唱者的法律责任

    • 表演权:演唱者作为音乐的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权,这是邻接权的一种。表演者权包括许可他人公开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以及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等权利。在此案例中,“凤之音”山区少儿合唱团作为演唱者,其表演行为若获得词曲作者的许可(或著作权归属国航时获得国航的许可),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侵权风险:演唱者需确保其表演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例如,若演唱者未经许可表演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音乐作品,则可能构成侵权。但在此案例中,新闻背景明确指出歌曲为原创,且演唱者为合唱团,未提及存在侵权行为,因此可认为演唱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国航的法律责任

    • 使用许可:国航作为音乐的使用者,需确保获得词曲作者(或著作权归属方)的许可,以合法使用该音乐。从新闻背景看,国航已公布新版登机音乐,且未提及存在未经许可使用的情况,因此可认为国航已获得合法使用许可。
    • 侵权风险防控:国航在使用音乐过程中,还需注意防控其他侵权风险,如确保音乐不包含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内容。此外,国航还需尊重表演者的表演者权,如未经许可不得将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4.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 职务作品与著作权归属:此案例引发了对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的关注。在职务作品中,若未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则通常归属于创作者个人。但若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如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则著作权可能归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此,在创作职务作品时,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至关重要。
    • 音乐创作与使用的合规性:此案例也提醒音乐创作者和使用者需注重合规性。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需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使用者在使用音乐时需获得合法许可,并尊重表演者的表演者权。

法律建议:对于国航及类似情况下的音乐创作者和使用者,建议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及使用许可等事项,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同时,在创作和使用音乐过程中,需注重合规性,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若您在音乐创作或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