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可以部分撤销吗-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行政纠纷

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部分撤销的。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可部分撤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

  1.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如果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分,那么该决定书就可能因缺乏事实基础而被部分撤销。例如,复议机关在未充分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对申请人不利的决定,这种决定就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部分撤销。
  2. 违反法定程序:

    • 行政复议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依法通知申请人参加听证会,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等,那么该决定书就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部分撤销。
  3. 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 如果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适用了错误的法律依据,如适用了已经废止或失效的法律条文,或者将法律条文适用于与其不相符的事实情况,那么该决定书就可能因适用法律错误而被部分撤销。
  4.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 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作出决定。同时,复议机关也不得滥用职权,如以权谋私、偏袒一方等。如果复议机关的行为超出了其职权范围或者滥用了职权,那么该决定书就可能因此而被部分撤销。

二、部分撤销的程序与后果

  1. 部分撤销程序:

    •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部分撤销通常由作出该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通过监督程序实现。
    • 申请人认为复议决定存在上述可部分撤销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复议决定的部分内容。
    • 上级行政机关在发现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时,也有权依职权撤销或变更该决定的部分内容。
  2. 部分撤销后果:

    • 一旦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部分撤销,其被撤销部分的法律效力即告消灭,不再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 被撤销的复议决定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将恢复其原始状态(就撤销部分而言),由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处理或接受司法审查(就撤销部分而言)。
    • 因复议决定被部分撤销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可能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就撤销部分造成的损失而言)。

三、实际操作建议

  • 仔细审查复议决定书:如果您认为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存在可部分撤销的情形,首先应仔细审查该决定书,明确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 收集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复议决定书存在问题的证据,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方面的证据。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不确定如何操作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总之,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部分撤销的。如果您认为复议决定书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