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发出后合同成立吗-舒圣祥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合同纠纷
  1. 中标通知发出后,合同在法律上通常视为成立

    •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被视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投标则为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具有承诺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通常被视为承诺生效,此时合同即告成立。这一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广泛支持。
  2. 中标通知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

    • 尽管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但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仍然至关重要。书面合同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具体、更全面的约定,有助于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此外,书面合同也是双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以及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 中标通知发出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

    •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仍然成立。然而,长期不签订书面合同可能导致双方关系不稳定,甚至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进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若招标人在中标后改变结果,需赔偿中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中标人若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对超出保证金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
  4. 实际操作建议

    • 及时签订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快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确保所有条款清晰明确,无歧义,特别是关于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 保留证据:在整个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留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中标通知发出后,合同在法律上通常视为已经成立。但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并避免潜在纠纷,建议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各项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