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清算期间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王钰灵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公司事务

在特定情况下,被执行人清算期间是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1.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 出资期限届满未缴足:若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清算期间,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出资期限加速到期:虽出资期限未届满,但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且不申请破产,或债务产生后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可主张出资期限加速到期,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 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且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同样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 股东抽逃出资

    • 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出资的,在公司清算期间,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难以区分,导致公司失去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过度支配与控制:股东对公司进行过度支配与控制,使公司沦为股东工具以逃避债务的,同样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若不能证明,则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5. 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

    • 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债权人无法追偿债务的,在公司清算期间(若清算尚未完成或清算程序存在瑕疵),法院可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由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不过,若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并依法进行,此情形则不适用,但清算中若发现股东有上述应负责任的情形,仍可追加。

二、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程序

  •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股东存在上述应被追加的情形。
  • 法院审查:执行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可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公开听证,以确认股东是否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裁定结果:经审查理由成立的,执行法院会裁定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申请。

三、法律建议

  • 债权人角度:若您作为债权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发现股东存在上述应被追加的情形,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股东角度:若您作为股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同时,在公司清算期间,应积极配合清算工作,确保公司财产的合法、合规处理。

总结来说,被执行人清算期间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取决于股东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若存在这些情形,债权人可依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