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的周末也算发工资吗-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劳动纠纷

春节期间的周末是否算发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1. 若春节期间的周末属于正常休息日: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相关劳动法规,员工在正常休息日(如周末)休息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工资,但需确保员工在正常工作日的工资得到足额支付。也就是说,周末本身不单独计算工资,但员工在正常工作日的工资应得到保障。
  2. 若春节期间的周末被安排为工作日,且用人单位未安排补休:

    •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是因为周末被安排工作,且未安排补休,属于休息日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3. 若春节期间的周末恰逢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假期中的某一天):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法定节假日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如果春节期间的周末恰好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需支付三倍工资。

具体说明与举例:

  • 假设某员工的日工资为200元。若春节期间的某个周末被安排为工作日,且未安排补休,则该员工当天应获得的工资为400元(200元×200%)。
  • 若该周末恰好是春节假期中的某一天(即法定节假日),则该员工当天应获得的工资为600元(200元×300%)。

建议与提醒:

  •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员工在春节期间的工资和加班费得到足额支付。
  • 员工在遇到工资或加班费支付问题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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