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原告补充证据怎么写-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行政纠纷

开庭后原告补充证据,需按照以下规范和流程撰写补充证据材料:

  1. 明确补充证据的必要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告在开庭后补充证据需满足“必要性”原则,即原证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如证据需第三方配合调取、新发现的证据等),或原证据存在瑕疵需补充完善。若仅因自身疏忽未提交,法院可能不予采纳。

  2. 补充证据材料的撰写规范

    • 标题:直接写明“补充证据材料”或“关于XX案的补充证据清单”。
    • 正文内容:
      • 证据清单:按证据类型(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分类列明,每项证据需包含:
           1. 证据名称(如“2023年5月1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2. 证据来源(如“由原告保管的原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3. 证明目的(如“证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4. 页码或附件编号(便于法院核对)。  
        
      • 情况说明:简要说明补充证据的原因(如“原证据因第三方机构延迟出具,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并附相关证明(如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延迟说明)。
    • 结尾: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并由原告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3. 提交方式与期限

    • 提交时间:需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通常为开庭后3-5日,具体以法院通知为准),逾期可能不被采纳。
    • 提交方式:
      • 纸质版:一式多份(按被告人数+法院1份准备),附证据清单及情况说明;
      • 电子版:部分法院要求同步提交电子扫描件(需与纸质版一致)。
    • 送达方式:直接递交法院立案庭或通过法院指定的电子诉讼平台提交,并保留送达回执。
  4. 注意事项

    • 关联性:补充证据需与案件争议焦点直接相关,避免提交无关材料;
    • 合法性:证据来源需合法(如不得通过非法窃听、偷拍等方式获取);
    • 质证准备:补充证据后,需做好被告质证的应对准备(如预判对方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质疑,并准备反驳依据)。

示例模板(供参考):

补充证据材料  
原告:XXX  
被告:XXX  
案由:XXX纠纷  

现提交以下补充证据,证明目的如下:  
1. 证据名称:2023年5月1日《合作协议》复印件(原件已提交法院)  
   来源:原告保管  
   证明目的:证明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23年6月1日前支付首期款50万元。  
2. 证据名称:银行流水记录(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来源:XX银行出具  
   证明目的:证明被告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未支付。  

补充说明:原证据因银行系统延迟,未能在举证期限内调取,现附银行出具的《延迟证明》一份。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XXX(签字/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若对补充证据的撰写或提交流程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