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期间或之后发现存在犯罪记录,需分情况处理:
申请期间发现犯罪记录
若在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后、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前,发现自身存在犯罪记录(包括已判决或未决案件),应立即主动联系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会依法核实犯罪记录,并在证明中如实记载。此时,您可能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可获取载明具体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已取得证明后发现犯罪记录
若已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后续被司法机关确认存在犯罪记录(如新判决生效或旧案被撤销),原证明自动失效。您需配合公安机关更新记录,并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对犯罪记录的异议处理
若认为犯罪记录有误(如案件已撤销、无罪判决等),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核查并更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需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确属错误的应立即更正。
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