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资质给别人串通投标 中标后收取的项目管理费算不算违法所得-吴礼强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合同纠纷

出借资质给别人串通投标,中标后收取的项目管理费属于违法所得。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

  1. 串通投标行为的违法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出借资质行为的违法性:

    • 出借资质通常指的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这种行为违反了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借资质的行为也是被明确禁止的,并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项目管理费的性质

  • 违法所得的定义: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在串通投标并出借资质的情况下,中标后收取的项目管理费,实质上是基于违法行为(串通投标和出借资质)所获得的利益。

  • 项目管理费与违法所得的关系:由于串通投标和出借资质行为本身违法,因此基于这些违法行为所收取的项目管理费,自然也被视为违法所得。这种费用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

    • 如前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串通投标和出借资质的行为将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
  2. 刑事责任:

    • 如果串通投标和出借资质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等。

四、建议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如果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串通投标和出借资质的行为,应立即停止,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 主动配合调查:如果已经被相关部门调查或处罚,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对此类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出借资质给别人串通投标,中标后收取的项目管理费属于违法所得,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