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二审询问中,一般不可以当场提交证据,但存在例外情况。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 原则上不允许当场提交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二审程序主要围绕一审中已经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以确认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因此,在二审询问阶段,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当场提交新的证据。这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和效率,防止当事人利用二审程序不断补充新证据,导致诉讼拖延。
例外情况下允许提交新证据
- 新证据的认定: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在一审中未能提交证据是由于客观原因,如证据是在一审判决后才取得,或者在一审期间因不可抗力无法取得等,且该证据与案件事实具有重大关联,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二审法院可能会允许当事人提交该新证据。
- 法院的审查与决定:即使当事人认为存在新证据,也需事先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未在一审提交的原因及证据的重要性。二审法院会对该证据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纳。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符合新证据的条件,可能会安排专门的质证程序,而不是在询问当场直接接受。
实务建议
- 提前准备: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一审阶段提交所有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问题导致二审不利。
- 及时沟通:如果确实存在新证据,应尽早与二审法院沟通,了解提交证据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避免错过提交时机。
- 专业协助:在处理二审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诉讼策略的正确性和证据提交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