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撤销重做可以几次-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撤销重做并没有次数上的绝对限制,但能否再次申请取决于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可以再次申请的情况

  1. 有正当理由:

    • 如果申请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基于特殊的、正当的理由(如新证据出现、对法律规定有新认识、不可抗力等),且这些理由足以改变之前撤回的决定,那么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可能被允许再次申请行政复议。例如,申请人原本因误解法律条款而撤回申请,但随后通过法律咨询或学习,发现原行政行为确实存在违法之处,此时可以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2. 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撤回:

    •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愿,而是由于误导、胁迫或其他非自愿因素导致的,那么其再次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得到审查,并在符合受理条件时予以受理。例如,申请人因受到行政机关的威胁或欺骗而撤回申请,事后发现真相,可以再次申请复议。
  3. 被申请人未履行承诺:

    • 在实务操作中,如果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以被申请人答应变更或撤销原行政行为为条件的,而被申请人后来拒绝履行这一承诺,申请人在此类情形下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是符合立法精神的。例如,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撤回复议申请,但行政机关事后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复议。

不可以再次申请的情况

  • 视为放弃复议权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上述特殊情况外,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意味着,一旦撤回申请,且不存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等特殊情形,就视为申请人放弃了本次复议权利。例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撤回申请,且没有提供任何正当理由或证据,那么其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通常不会被受理。

实务操作与注意事项

  • 谨慎考虑:申请人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前,应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确保自己的决定是基于充分的理由和考量。一旦撤回申请,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可能无法再次申请复议。
  • 了解法规:在申请行政复议前,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复议申请的可能结果。
  • 准备证据: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申请。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的主张。

总结来说,行政复议撤销重做的次数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在做出决定前,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谨慎考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