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挂网逃犯罪人在其他省犯同罪被抓,一般情况下可以在抓获地审理挂网逃案,但也存在特殊情况需移送案件。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可以在抓获地审理的情况
- 犯罪地管辖原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其他省实施了与挂网逃相同的犯罪行为,抓获地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抓获地的司法机关有权对该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例如,犯罪嫌疑人因在A省盗窃被挂网逃,之后又在B省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被抓获,B省作为新的犯罪地,其司法机关可以对该起盗窃案件进行审理,同时也可以一并审理之前在A省的盗窃挂网逃案件。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地的司法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生在本地区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以维护当地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 方便诉讼原则
从方便诉讼的角度考虑,在抓获地审理案件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将案件集中在抓获地审理,可以避免因案件移送而产生的繁琐程序和时间延误,使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在抓获地接受审判也减少了长途押解等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例如,如果将案件移送至挂网逃的原地审理,可能需要将犯罪嫌疑人从抓获地押解回原地,这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还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而在抓获地审理,则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使诉讼过程更加顺畅。
需移送案件的情况
- 主要犯罪地不在抓获地
如果挂网逃案件的主要犯罪地不在抓获地,且主要犯罪地的司法机关认为由其审理更为合适,可能会要求将案件移送至主要犯罪地。主要犯罪地通常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地、犯罪结果的主要发生地等。例如,犯罪嫌疑人在A省策划并组织了盗窃活动,但实际实施盗窃行为的主要地点在B省,且大部分犯罪结果也发生在B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C省被抓获,A省或B省的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将案件移送至主要犯罪地审理。
- 指定管辖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如果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将挂网逃案件指定由其他地区的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统一法律适用等,可以作出指定管辖的决定。例如,当挂网逃案件涉及多个地区,且各地区之间存在管辖争议或案件情况复杂,需要统一协调处理时,上级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某一个地区的法院对案件进行集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