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合同纠纷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签订合同的双方确实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一条款直接明确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无效性。同时,根据该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无效合同导致的损失,恶意串通的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连带责任的具体表现

  1. 合同无效:恶意串通的合同自始无效,对合同双方及第三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双方不能基于该合同主张任何权利。

  2. 财产返还与折价补偿:因恶意串通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无法返还或返还已不切实际,则应进行折价补偿。这是为了恢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状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 赔偿损失:恶意串通的双方因过错导致第三人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不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在恶意串通的情境下,由于双方通常都存在过错,因此他们需共同对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连带责任。

三、连带责任的实际应用

在实际案例中,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形,如商业交易中虚构交易事实、抬高或压低价格以损害第三人的商业利益;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企业高管与外部人员勾结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企业财产等。在这些情形下,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恶意串通的双方就需要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防范与应对措施

  1. 第三人防范:为避免陷入恶意串通的陷阱,第三人在交易前应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发现合同存在疑点或可能损害自身利益,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 法律救济:对于已签订的合同,一旦发现恶意串通情况,第三人应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第三人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恶意串通的存在以及自身所遭受的损失。

总结来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仅无效,而且恶意串通的双方还需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与秩序,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