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买贵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吗-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合同纠纷

贱买贵卖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诈骗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2. 欺骗手段: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 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对方当事人因行为人的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交付了财物。
  4. 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骗取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

二、贱买贵卖行为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1. 正常商业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区分:

    • 在正常的市场交易中,贱买贵卖可能由于市场波动、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只要交易双方平等自愿,无欺诈行为,即属正常商业决策,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 若行为人通过贱买贵卖手段,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例如,以低价购买货物诱使卖方交付后,再以高价迅速转卖并据为己有,且无合理商业解释,即体现了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2.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形:

    •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贱买贵卖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 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谎称有庞大销售渠道和稳定客户群体,诱使卖方签订低价购买合同后高价转卖。

三、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1.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交易动机、交易过程中的表现、资金流向等因素,确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2. 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合同诈骗罪通常要求被害人遭受实际经济损失。若卖方虽在交易中价格受损,但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补偿或未影响生产经营,则认定时需谨慎。

四、法律后果与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实际案例分析

以陈某荣合同诈骗案为例,陈某荣因欠债无力偿还,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采购大量白酒的事实,冒用他人名义与多名销售商达成口头合同,欺骗销售商先行交付白酒后高价转售。其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案例说明,贱买贵卖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实施欺骗手段。

总结与建议:

贱买贵卖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务必保持诚信原则,避免采取欺诈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若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