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儿子和女儿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均等的,不存在比例上的差异。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意味着,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不能因为任何原因(如外嫁、不分家产等)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赡养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判决赡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状况等,来判定每个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用。但这一判定是基于每个子女的实际能力,而非基于性别或是否外嫁等因素。因此,在法律上,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谁多谁少的问题。
此外,我还想强调的是,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子和女儿在继承权方面也是平等的。继承权不会因为女儿外嫁而消失,同样,赡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女儿外嫁而减轻或免除。
综上所述,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是均等的,不存在比例上的差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所能去赡养和照顾年迈的父母,这是我们的法律义务,也是我们的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