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签订多次补充协议的效力-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行政纠纷

关于政府采购签订多次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结论如下:

  1. 多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合法性:

    •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且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法律并未对补充合同的签订次数做出具体限制,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可以签订多次补充协议。
  2. 补充协议金额的限制:

    • 尽管补充协议可以多次签订,但所有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通过多次补充协议规避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和监管。
    • 需要注意的是,“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是指第一次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而非签订某次补充协议之前的累计合同金额的10%。每次签订补充协议时,都需严格核算已签订的补充协议金额,确保新的补充协议与已签订的补充协议累计金额之和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 补充协议效力的认定:

    • 只要补充协议的签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即在不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累计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那么多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补充协议的签订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改变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累计超过了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那么该补充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具体取决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度和性质。
  4.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在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协议时,采购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补充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建议采购人在签订补充协议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不改变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并留存好相关记录和文件,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管。
    • 如果采购人对补充协议的签订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补充协议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

举例说明: 假设某政府采购项目的原合同金额为100万元,那么在该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多次补充协议,但所有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即原合同金额的10%)。如果采购人已经签订了金额为8万元的补充协议,那么还可以再签订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补充协议。但如果采购人试图签订金额超过2万元的补充协议,那么该补充协议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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