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贪污受贿-周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刑事辩护

会被认定为贪污受贿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索贿行为:

    • 定义与特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体现了行为人的主动性和贪婪性,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构成受贿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是受贿罪。
  2. 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定义与特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承诺、实施或实现为他人提供利益或帮助的行为。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阶段即构成受贿罪。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也是受贿罪。
  3. 经济往来中的受贿行为:

    • 定义与特点: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如购销、加工承揽等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4. 斡旋受贿:

    • 定义与特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中,行为人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而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来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定义与特点: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构成受贿罪。

在认定贪污受贿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相应的情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贪污或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 财物范围: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均可折算为货币计算犯罪数额。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等情况,均视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 特殊关系下的财物收受: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后果:

  •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来处理,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轻重,分别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 对于索贿这种更为恶劣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

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贪污受贿的指控,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 在日常生活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可能构成贪污受贿的行为,以维护个人和社会的公正与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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