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入职签补充协议书时上交原件还是复印件-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在银行入职签订补充协议书时,关于上交证件的问题,您应该上交的是证件的复印件,而非原件。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证件被滥用或丢失。

其次,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上交证件原件存在诸多风险。一方面,证件原件一旦丢失或被盗用,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保管不善或存在不当行为,您的证件原件也可能面临被泄露或滥用的风险。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您应该坚决拒绝上交证件原件的要求。

那么,在签订补充协议书时,您应该如何操作呢?建议您在需要提供证件时,仅向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原件以供查验,并在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影印件时,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如“此复印件仅用于XX银行入职补充协议书签订之用”。这样既可以满足用人单位的查验需求,又可以保障您的证件安全。

最后,如果您在入职过程中遇到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或侵权行为,如要求上交证件原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您应该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