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失败后还可以无效宣告吗-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结论前置:商标异议失败后,若认为该商标确实存在应被宣告无效的理由,是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详细解释

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的定义及区别

  1. 商标异议:

    • 定义: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该商标侵犯其权益或违反相关规定,可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注册的意见。若商标局裁定异议不成立,异议人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即商标异议复审。
    • 目的:主要围绕异议裁定进行争辩,以维护自身权益,阻止商标注册。
  2. 商标无效宣告:

    • 定义: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基于特定理由(如商标违反绝对拒绝注册事由、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 目的:挑战已注册的商标,确保其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失败后提出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与时间节点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本法规定或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他单位或个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时间节点:
    • 商标异议阶段:主要围绕异议进行争辩,不涉及无效宣告。
    • 无效宣告申请时间:通常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的常见情形

  1. 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如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等。
  2. 违反相对拒绝注册理由: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包括在先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3.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如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

实际操作建议

  • 商标异议阶段:应专注于异议裁定的争辩,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身观点,尽力阻止商标注册。
  • 异议失败后:若认为商标存在无效理由,应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及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此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无效宣告的申请。
  • 专业指导:由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建议向我这样的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无效宣告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商标异议失败后,若认为该商标确实存在应被宣告无效的理由,是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选择合适的程序进行维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