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您的老公未经您的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现金形式赠与“小三”,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是被视为无效的,您确实有权要求“小三”归还这些现金。不过,要成功追回,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以下几点:
首先,您需要证明这些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收入是由哪一方赚得的。这可能包括您和您老公的收入记录、家庭财务支出情况等,这些都能作为证明财产归属的证据。
其次,您需要证明这些现金是未经您同意而被赠与的。这可能需要您收集一些间接证据,比如您老公和“小三”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如果有的话,尽管您提到的是现金,但转账记录能辅助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和规模)、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它是未经您同意的。
在收集到充分证据后,您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小三”返还现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三”返还财产。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我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能够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方法,帮助您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也能协助您评估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预测可能的法律结果。
总之,虽然追回赠与“小三”的现金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但只要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是有可能成功追回这些现金的。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