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承诺书能否撤销-李一鑫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关于结算承诺书能否撤销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能”或“不能”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结算承诺书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通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是撤销结算承诺书的一种可能情形。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证明存在欺诈行为并非易事。以您提供的江苏一公司对工程结算结果提起撤销权之诉的案例为例,该案中工程公司主张投资公司在结算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其超付了利息。但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从现有证据看,无法认定工程公司在结算过程中受到欺诈而作出错误处分。结算确定最终工程款数额的过程本身就是达成妥协的过程,且双方之间的结算亦没有超过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期。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要撤销结算承诺书,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撤销事由。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这些事由,那么结算承诺书通常是不能被撤销的。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也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综上所述,结算承诺书能否撤销取决于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以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了撤销权。如果您或您的公司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