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承包本村委林地一千多亩承包到期后可否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继续承-李勇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房产纠纷

结论:招标承包本村委一千多亩林地,承包到期后能否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继续承包,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该林地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届满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这里的“继续承包”通常理解为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包权,但并非自动续期,而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若原承包方愿意继续承包,且符合法定条件(如未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未损害集体利益等),一般可以继续承包。

  2. 若该林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对于此类承包方式,承包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承包需依据承包合同的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包期届满后的续包条件或程序,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需由发包方(村委)与承包方协商确定是否续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公开方式重新确定承包方。

建议:

  • 若您是原承包方,建议提前与村委沟通,了解续包意向及程序,并检查原承包合同中关于续包的约定。
  • 若需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或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承包方,建议依法参与竞争,并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以保障自身权益。
  • 如有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