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约定分摊的额度不可以达到每人每月3000元,但非独生子女分摊总额最高可为3000元/月。具体分析如下:
独生子女情况: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其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不存在约定分摊的问题,直接按全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情况:非独生子女需通过约定或指定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若兄弟姐妹合计分摊总额超过2000元,则超出部分无法享受扣除。例如,若三名子女约定平均分摊,每人每月可扣除666.67元;若两人约定分摊,则每人每月最高扣除1000元,合计2000元。
关键点总结: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结合具体家庭情况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