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买电是违法的。
首先,物业费与电费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供电公司形成供电合同关系,供电公司有义务按照规定为业主供电。而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擅自限制业主购买电力等基本生活资源。
这种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因此,如果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买电,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买电是违法的,业主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