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写自愿赠与后是否能追回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以及是否存在一些法定的撤销事由或者双方有特殊的约定。下面我会详细解释这些情况:
首先,如果赠与的财产权利还没有转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比如说,老人想要把一套房子赠给子女,但在房产过户手续完成之前,老人是有权改变主意,撤销赠与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就是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或者赠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其次,如果赠与的财产权利已经转移了,那么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了,赠与人就不能再随意撤销赠与了。但是,也存在一些法定的撤销事由。比如,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而受赠人不履行,那么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赠与合同中附了解除条件,当这个条件成就的时候,赠与人也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回赠与的财产。
最后,我还想提醒一点,如果赠与合同本身存在问题,或者赠与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赠与,这可能会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是,要证明这一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
所以,综合以上情况,老人写自愿赠与后是否能追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取决于很多因素。因此,在进行赠与之前,老人应该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决定是真实、自愿的,并且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后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担忧,我建议老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