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监督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及示例如下,结论前置:
文书性质与目的
执行监督申请书是当事人对中级法院(中院)作出的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不服时,向高级法院(省高院)申请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的法律文书。其核心目的是通过上级法院审查,纠正下级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或实体错误。
法律依据与程序要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原第22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76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执行监督。追加被执行人裁定属于执行行为范畴,故适用此程序。
申请书结构与内容要求
申请书需包含以下核心部分,逻辑清晰、证据充分:
示例模板(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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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1:XXX(原申请执行人),信息同上。
被申请人2:XXX(被追加人),信息同上。
申请事项:
一、中院追加程序违法:未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追加申请书,未组织听证,剥夺申请人举证权(附证据1:送达回证缺失证明);
二、实体认定错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不存在财产混同,中院仅凭关联交易推断责任缺乏法律依据(附证据2: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独立核算);
三、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不符合《变更追加规定》第20条“未缴纳出资”情形,中院适用法律错误(附证据3:公司章程及出资证明)。
综上,中院裁定程序违法、实体错误,请求省高院依法监督并纠正。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2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共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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