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的请求权基础-康鹏程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侵权纠纷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基础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三种请求权的详细解释:

  1. 停止侵害请求权

    • 定义:当侵权行为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对权利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或现实威胁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这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保护措施,旨在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 实例:如某人在网络上持续发布诋毁他人名誉的言论,受害人可要求其马上停止,这就是停止侵害请求权的应用。
  2. 排除妨碍请求权

    • 定义:若存在某种行为或物品妨碍了权利人正常行使其权利,权利人有权要求排除这种妨碍。这旨在纠正侵权行为并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权利人能够正常行使自己的财产或人身权利。
    • 法律依据: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排除妨碍请求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如第一百七十九条中提到的“排除妨碍”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可以推断出排除妨碍请求权的存在。此外,在人格权保护领域,若侵权行为阻碍了权利人正常行使其人格权,同样可以适用排除妨碍的请求权。
    • 实例:如邻居在公共通道上设置障碍物影响通行,受害人有权要求移除,这就是排除妨碍请求权的应用。
  3. 消除危险请求权

    • 定义:当存在可能对权利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潜在危险时,权利人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消除这种危险状态。这是一种预防性的权利,旨在提前消除对权利构成威胁的危险。
    • 法律依据: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消除危险。此外,在人格权保护领域,若存在对权利人人格权造成潜在威胁的危险,权利人也有权要求消除。
    • 实例:如建筑物外墙瓷砖松动可能砸伤路人,路人有权要求及时修复以消除危险,这就是消除危险请求权的应用。

综合应用与注意事项:

  • 这些请求权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并适用。例如,在网络名誉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发布侵权内容(停止侵害),在相同网络平台上发布澄清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若侵权行为还涉及对受害人正常行使权利的妨碍或存在潜在危险,受害人还可以同时要求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 在行使这些请求权时,权利人应注意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同时,权利人也应了解这些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在任何时候行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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