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然后被驳回上诉终审判决这能不能起诉-陈亚杰律师|法行宝
2025-12-23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离婚上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被驳回上诉、终审判决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就同一案件事实和理由起诉,但存在特定例外情形。

一般情况:不能再起诉

在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即告终结。当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此时,案件在诉讼程序上已经终结,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案件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同一纠纷反复进入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也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例如,甲和乙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了财产,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那么该判决就生效了,甲不能再以同样的理由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不离婚等。

例外情形:可以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1. 申请再审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分析说明:如果当事人认为终审判决存在上述法定再审情形,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通过再审,有可能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终审判决后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且该财产在原诉讼中未被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申请再审。
  2. 另行起诉
    • 分析说明:如果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与原诉讼的事实和理由不同,且该新的事实和理由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例如,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终审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之后一方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该行为在原诉讼中未被发现和主张,那么当事人可以以新的事实和理由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案件存在上述可以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的情形,建议你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