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若保险赔付不足,剩下的部分原则上可以要求对方(责任方)承担赔付责任,但能否直接让保险公司赔付剩余部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对方投保的险种及保额充足
对方投保了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且保额足够覆盖您的全部损失(4万余元),那么在交强险赔付后(交强险医疗费限额通常为1.8万元),剩余部分应由对方的商业险公司赔付。若保险公司仅赔付1.8万元,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若对方未投保商业险或保额不足
若对方仅投保了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8万元),或商业险保额不足(如仅投保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但总损失超过10万元),则超出部分需由对方个人承担。此时您可直接向对方主张赔偿,若对方拒不履行,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若保险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若对方投保的商业险保额较低(如仅投保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且已赔付其他损失),导致剩余部分无法通过保险覆盖,此时您仍可要求对方个人赔偿,但保险公司无额外赔付义务。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