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能当行政诉讼的原告。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家公务员作为公民,当其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个人合法权益时,同样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例如,如果一名国家公务员认为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不合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那么该公务员就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处分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判。
综上所述,国家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原告资格,当其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