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老人立录音录像遗嘱按手印时见证人手抓着老人手按手印这可以吗”,我们需要从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和见证人的行为规范两个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确保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前提。遗嘱人和见证人不仅需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而且整个见证过程需要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不能有任何中断或剪辑。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见证人手抓着老人手按手印”这一行为,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见证人的主要职责是确保遗嘱的订立过程真实、合法,并见证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在录音录像遗嘱的情境中,见证人应当通过观察、记录和确认遗嘱人的行为和表述来履行其职责,而不是直接参与或干预遗嘱人的具体动作,如按手印等。
如果见证人手抓着老人手按手印,这一行为可能会引发对遗嘱真实性和自愿性的质疑。因为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见证人对遗嘱人意愿的干预或影响,从而损害了遗嘱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查遗嘱的效力时,会严格审查见证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见证职责的要求。
因此,在老人立录音录像遗嘱时,见证人不应该手抓着老人手按手印。见证人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和观察角度,确保能够清晰、完整地记录遗嘱人的表述和行为,同时避免任何可能影响遗嘱真实性和自愿性的行为。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录音录像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见证人在遗嘱订立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见证职责的要求,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直接参与或干预遗嘱人的具体动作。如果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自行按手印,可以考虑采用其他方式来确认其身份和意愿,如通过清晰的口头表述、面部识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