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律师不给委托书和发票的行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关于委托书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书(即委托合同)是律师执业的法定凭证,也是委托人主张权利的依据。若律师未提供委托书,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形:
- 未签订书面合同:若律师未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违反《律师法》的强制性规定,委托人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局)投诉,要求律师补签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 拒绝提供合同副本:若律师已签订合同但拒绝向委托人提供副本,可能侵犯委托人的知情权,委托人可通过投诉或诉讼要求律师履行义务。
关于发票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收取费用后应当向委托人开具合法发票。若律师拒绝提供发票,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形:
- 偷逃税款:律师未开具发票可能构成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追究其行政责任(如补缴税款、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逃税罪。
- 违反行业规范: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师拒开发票属于“违反律师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律师协会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建议行动:
- 若律师未提供委托书或发票,委托人可先与律师协商补办;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 涉及发票问题的,可同时向税务机关举报律师的偷税行为。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