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卖泡泡玛特算不算侵权-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5-02 知识产权

售卖“山寨”泡泡玛特是构成侵权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商标侵权:

    • 泡泡玛特公司系“POP MART”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 未经泡泡玛特公司许可,销售标有“POP MART”或与该商标近似标识的商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所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若销售的商品并非泡泡玛特公司生产的正品,且商品上标注了与“POP MART”相同的商标,则构成对泡泡玛特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2. 著作权侵权:

    • 泡泡玛特公司生产的盲盒手办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可复制性,依法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 擅自生产、销售与泡泡玛特盲盒手办相似的侵权产品,将构成对泡泡玛特公司著作权的侵犯。
    • 如果销售者明知是侵权产品而仍然销售,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律责任:

    • 侵权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侵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知识产权犯罪,从而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4. 建议:

    • 作为销售者,应从正规的厂家或批发商处进货,并审查对方的资质和授权证明。
    • 在知道自己被起诉时,应及时到法院领取涉案应诉材料,并立即将涉嫌侵权的商品下架,停止销售。
    • 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文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售卖“山寨”泡泡玛特是构成侵权的,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因此,建议销售者遵守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如果你有任何关于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