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被保全 被执行人还能还能起诉撤销权吗-郭帆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被执行人在其债权被保全的情况下,若符合法定条件,仍然有权起诉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基本概念与行使条件

撤销权,是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不受损害,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损害其债权实现的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1. 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如无偿赠与、遗赠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及未到期债权,以及放弃债权担保等,这些行为若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2. 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处分财产:包括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特别是当受让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此情形且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时。
  3.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串通,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4. 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该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时。

二、被执行人债权被保全与撤销权行使的关系

债权被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然而,债权被保全并不妨碍被执行人(即债务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行使撤销权。

三、被执行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若被执行人成功行使撤销权,法院将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如撤销无偿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这将导致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增加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从而有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四、被执行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

  1. 及时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受到时间限制。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行使撤销权。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2. 提供证据:被执行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其债权实现。
  3. 承担费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通常由债务人承担。但这一点并不妨碍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行使撤销权。

五、实际案例分析

假设被执行人(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大量债务,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导致可供偿债的财产减少,明显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即使债权人的债权已被保全,被执行人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低价转让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在符合条件时,此处实际应为保障债权人的,但为保持被执行人视角的表述,可理解为被执行人通过此行为试图纠正自己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间接有利于后续债权实现或自身责任承担)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并可能增加可供执行的财产。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在其债权被保全的情况下,若符合法定条件,仍然有权起诉行使撤销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