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而不是两份都交给厂里面。
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份数分配,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各自持有一份劳动合同。
实际操作中的情况:
-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劳动者将两份劳动合同都交给用人单位保管,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供自己保管,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权益保护: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殊情况: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存档等,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暂时保管两份劳动合同。但即便如此,用人单位也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返还给劳动者。
建议:
- 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供自己保管。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应坚决拒绝,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咨询或投诉。
-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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