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帮亲属谋利的构成要件-万继德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刑事辩护

利用职权帮亲属谋利,根据具体情形,可能构成以下犯罪,其构成要件分别如下:

  1. 受贿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包括亲属)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若国家工作人员要求、暗示请托人为自己的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也应以受贿论处。
    • 构成要件: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实例: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亲属违规审批项目,并收受感谢费,即构成受贿罪。
  2. 滥用职权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为亲属谋取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 构成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超越职权或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为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且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上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实例:某地方官员滥用手中的土地审批权,为亲属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导致国家经济损失,即构成滥用职权罪。
  3.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的价格与亲友进行交易,或者向亲友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 构成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行为,且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利益和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
    • 实例:某国有公司经理将盈利业务交给亲属经营的公司,导致国有公司利润减少,即构成此罪。
  4. 介绍贿赂罪(若涉及介绍贿赂行为)

    • 法律要点:如果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这一罪名涉及在行贿与受贿之间起中介作用的行为。
    • 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介绍贿赂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涉及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

    • 法律要点:此罪名涉及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影响力,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构成要件:主体为特定关系人(如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情人等);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法律建议:

  •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行为,应立即停止并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以减轻或避免法律责任。
  • 对于此类复杂违法行为,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有效辩护。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可能法律后果:

  • 根据具体情形,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
  • 若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特别严重,处罚将更为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