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1条规定的是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收征管法律规定,有义务向国家纳税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税收征管法律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10万元),此时无比例要求。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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