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党纪立案后发现另有犯罪被刑事判决怎么处理-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刑事辩护

公职人员党纪立案后发现另有犯罪被刑事判决的,应依据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规定及刑事判决结果,对其党纪政务责任进行综合认定与处理,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一、党纪处分方面

  1. 若党纪立案时已掌握部分犯罪线索,但尚未移送司法机关
    • 党纪立案后,发现公职人员另有犯罪行为并被刑事判决的,党组织应根据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党纪处分。
    • 例如:若公职人员因贪污被党纪立案,立案后又发现其存在受贿行为并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刑罚,党组织应将贪污、受贿两个违纪行为合并处理,根据两罪判决结果及党纪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等相应处分。
  2. 若党纪立案时未掌握犯罪线索,刑事判决后才发现
    • 即使党纪立案时未掌握犯罪线索,但刑事判决生效后,党组织仍应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依照党纪规定对公职人员进行处理。
    • 例如:公职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党纪立案,在调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其存在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并判处刑罚,党组织应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挪用公款违纪行为的规定,给予其相应党纪处分。

二、政务处分方面

  1. 公职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其开除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 例如:公职人员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无论其是否在党纪立案阶段被发现该犯罪行为,均应依据政务处分法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
  2.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案件情况特殊,可予以撤职或开除以外的其他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 例如:公职人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若案件情况特殊,如该公职人员平时表现良好、有立功表现等,经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后,可给予其撤职处分而非开除处分。

三、处理程序方面

  1. 党纪处分程序
    • 党组织在收到司法机关生效刑事判决后,应及时启动党纪处分程序,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调查,根据审查调查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2. 政务处分程序
    • 监察机关在收到司法机关生效刑事判决后,应根据政务处分法规定,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3. 处分决定执行
    • 党纪处分决定和政务处分决定均应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或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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