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已经移送检察院了能不能取保候审-易德铭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仍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以下从法律程序、申请条件、实务操作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程序层面:移送检察院≠必然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的适用贯穿整个刑事诉讼阶段,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和审判阶段。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若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仍可申请取保: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

实务提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取保的审核更严格,需重点证明“无社会危险性”,例如: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无前科劣迹、固定居所等。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特殊考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虚开税款数额较小)、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较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数额巨大)。申请取保时需结合以下因素:

  1. 涉案金额:若虚开税款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如10万元以上),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取保概率较高;若数额巨大(如500万元以上),检察院可能认为社会危险性高而拒绝。
  2. 主观恶性:是否为初犯、偶犯,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
  3. 补救措施:是否已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或承诺限期补缴。
  4. 同案犯情况:若为共同犯罪,需评估其他嫌疑人是否在逃,避免取保后串供风险。

案例参考: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全额退赃,且虚开税款数额刚达“数额较大”标准(50万元),检察院最终批准取保候审。

三、申请流程与实务建议

  1.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可申请,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提高成功率。
  2. 申请材料: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附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条件(如病历、退赃凭证、固定居所证明等)。
  3. 决定机关:检察院审查后,需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4. 后续义务:取保期间需遵守“五个不得”: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不得串供、不得重新犯罪。

风险提示:若取保期间违反规定,可能被撤销取保、没收保证金,甚至逮捕。因此,申请前需全面评估风险,制定合规方案。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如涉案金额、主观情节等),可直接向我提供详细信息,我将结合司法实践给出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