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犯罪事实和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区别-柳向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刑事辩护

“没有犯罪事实”与“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在刑事法律中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概念定义与法律性质

    • 没有犯罪事实:指行为完全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行为在客观上未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或主观上无犯罪故意、过失,或主体不适格(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例如,未实施盗窃行为却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或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财物取走(无非法占有目的)。
    •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指行为虽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形式特征,但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法律明确排除其犯罪性。例如,初次盗窃少量财物(如价值200元的食品),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2. 法律后果与处理方式

    • 没有犯罪事实:因行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应直接终止刑事程序,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或提起公诉。若行为涉嫌违法(如治安违法),可能转行政处罚;若完全合法,则无任何责任。
    •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或通过批评教育、调解等非刑罚方式处理。例如,初次盗窃少量财物可能被行政拘留5日。
  3.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 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需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从客观行为、主观故意、主体身份等方面全面审查。例如,盗窃未遂需结合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是否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等因素判断。
    • 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需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手段、后果及主观恶性。例如:
      • 行为性质:盗窃少量财物与盗窃枪支、爆炸物相比,情节显著轻微;
      • 行为手段:轻微推搡致人摔倒(未受伤)与持刀捅刺相比,情节显著轻微;
      • 行为后果:交通肇事致轻微刮擦(无人员伤亡)与致人重伤相比,情节显著轻微;
      • 主观恶性:过失行为且事后积极赔偿损失,与故意犯罪且拒不赔偿相比,主观恶性显著轻微。
  4. 典型案例对比

    • 案例1(没有犯罪事实):甲误将乙的自行车当作自己所有骑走,发现后立即归还。因甲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盗窃罪,属“没有犯罪事实”。
    • 案例2(情节显著轻微):丙因饥饿盗窃超市价值300元的面包,被当场抓获。虽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但因金额小、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不认为是犯罪,可能被行政处罚。

总结:
“没有犯罪事实”是行为完全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司法机关应直接终止刑事程序;“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是行为虽符合形式要件,但因情节轻微被法律排除犯罪性,可能受行政处罚或非刑罚处理。两者核心区别在于行为是否触及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质标准,以及法律后果的差异。若您涉及具体案件,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我将结合案情提供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