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允许开我的过路费发票违法吗-王永虎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经济纠纷

未经允许开具以你名义的过路费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发票管理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若未经你允许,他人擅自以你的名义开具过路费发票,属于“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虚开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

  2. 从民事侵权角度
    若他人未经你允许,使用你的名义开具过路费发票,可能侵犯你的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未经你同意,使用你的姓名开具发票,属于盗用姓名的行为,你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 从税务违法角度
    如果开具的过路费发票被用于虚增成本、抵扣税款等非法目的,还可能涉及逃税等税务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你发现有人未经允许开具以你名义的过路费发票,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发票复印件、开具发票的相关记录等,并向税务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