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转情人89 7万 转账记录及备注能否作为认定赠与行为无效的证据-胡蕾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婚姻家庭

结论概述:在新闻背景的案例中,男子婚内转情人89.7万,转账记录及备注确实作为认定赠与行为无效的关键证据。法院最终判决情人仍需向男方妻子返还近51万元,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以及对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否定评价。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转账记录及备注的法律效力

    • 转账记录:转账记录是证明资金流动的直接证据,能够清晰地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收款人等信息。在本案中,男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频繁向情人转账,这些转账记录构成了证明赠与行为存在的重要证据。
    • 备注内容:部分转账备注中包含了表达爱意的语言,如“七夕节快乐,话不多!但心一直在你这!”等,这些备注内容进一步证明了转账的赠与性质,即男子是基于与情人的不正当关系而进行的财产转移。
  2. 赠与行为的无效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本案中,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一行为既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又侵害了配偶的财产共有权,与公序良俗相悖,因此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后果:由于赠与行为无效,情人因此取得的财产依法应当全额返还。在本案中,尽管情人在立案前后陆续向男子转账了部分款项,但法院在判决时仍要求情人返还剩余的赠与财产,以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严肃性。
  3. 返还范围的认定

    • 立案前返还的款项:在立案前,情人向男子返还的款项被视为其主动处分自身占有利益、减少无效赠与财产数额的行为,并未损害配偶的直接权益,因此依法予以抵扣。
    • 立案后返还的款项:在立案后,情人擅自向男子返还的款项未被抵扣。这是因为诉讼程序启动后,配偶已通过诉讼保全明确主张对案涉财产的权利,情人此时擅自返还实质是无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该行为不能对抗配偶的返还请求权。此外,考虑到男子与配偶已离婚且存在其他财产纠纷,其银行账户因其他执行案件被冻结,接收款项后未用于履行法定义务或与配偶协商处理共有财产,反而转移给第三方,若允许抵扣将导致配偶的权利无法实现,还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4. 对公众的启示

    • 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遵守公序良俗: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应当遵守夫妻忠实义务,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
    •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发现配偶有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备注内容等),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