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该补偿那些钱-朱辰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劳动纠纷

员工受工伤后,公司应依法赔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以下是对这些费用的详细解释和分类说明:

一、医疗费用

  • 涵盖内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
  • 支付方:若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由公司全额承担。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 计算依据:按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低于60%,按60%计。
  •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支付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护理费

  • 支付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级,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均基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支付方:若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由公司支付。

四、伤残津贴及相关费用

  • 伤残津贴:
    • 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 5、6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至10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其他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可能由公司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报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可能由公司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等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标准支付。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支付。

六、特殊情况

  • 未缴纳工伤保险: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 因工死亡:若员工因工伤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些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支付。

重要提示:

  • 工伤认定是费用赔付的前提,公司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职工应妥善保存相关费用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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