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发生事故交警不受理怎么办-程晴晴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交通事故

若在公交车上发生事故交警不受理,您可按以下步骤处理,具体分情况说明:

  1. 确认事故性质是否属于交警管辖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主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即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若事故发生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如与其他车辆碰撞、急刹导致乘客摔倒),属于交警管辖范围,交警应受理;若事故发生在公交车静止时(如进站时乘客上下车滑倒、车内设施故障导致受伤),可能属于公交公司管理责任或民事侵权范畴,交警可能不直接受理。
    建议:先明确事故发生时公交车是否处于行驶状态,若为行驶中,可要求交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若为静止状态,可直接向公交公司主张赔偿。

  2. 若事故属于交警管辖但未受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 要求交警出具书面说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不受理时应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若未出具,可要求其补充;若理由不充分(如未到现场勘查、未调查证据),可向上级交警部门投诉或申请复核。
    • 收集证据自行维权:无论交警是否受理,均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医疗记录、公交公司监控录像等。若交警不受理,可凭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 向交通运输部门投诉:若事故涉及公交公司违规操作(如司机超速、违规变道等),可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其调查公交公司责任。
  3. 特殊情形:涉及刑事犯罪的,直接报警
    若事故因司机故意行为(如斗气驾驶、危险驾驶)或第三方故意碰撞导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应直接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处理,交警会配合调查。

总结:先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交警管辖范围,若属于但未受理,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并投诉;若不属于,直接向公交公司或法院主张赔偿;涉及犯罪的,直接报警。如有进一步疑问,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