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废止了吗-褚培艺律师|法行宝
2025-12-02 侵权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是否废止”的问题,我进行了详细的查询和了解。

首先,我要明确的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并未被废止。这一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11月20日印发的,其文号为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该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吸取事故教训,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该规定详细阐述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多个关键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事故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生产经营活动所涵盖的内容,以及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如何统计和事故等级的重新确定。

  2. 事故调查的原则和程序:强调了事故调查工作应遵循“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并详细描述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职责、调查方案的制定以及调查报告的提交等程序。

  3. 事故责任的处理:要求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的基础上,分清事故责任,并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

  4. 特殊情况的应对:针对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的事故,以及中央企业发生的事故等特殊情况,规定了相应的处理程序和要求。

  5. 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和落实:要求经过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应及时公开,并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后的处理情况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

综上所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目前仍然有效,并未被废止。如果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和指导,请随时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清晰、详细、有深度的解答。